各处室、二级学院、资产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山东,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开展“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阅读活动。为做好我校参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民阅读,举办“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阅读活动,通过阅读答题、风采展示、征文评比等方式,引导高校师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在书香浸润中不断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坚定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活动主题
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
三、组织领导
活动由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指导,山东省教育厅主办,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教育电视台承办。承办单位成立组委会负责具体事务。
四、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活动分设“书香山东·掌上答题”“书香山东·阅读风采”“书香山东·读书征文”三个子项目。
(一)“书香山东·掌上答题”活动。举办“书香山东·掌上答题”阅读大赛。面向全校师生公布本年度阅读书目,推出线上阅读平台。请各部门组织师生有计划地开展阅读并在平台参与阅读打卡和答题获得积分,组委会根据积分排名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具体活动执行方案请参考附件1)。
(二)“书香山东·阅读风采”活动。举办“书香山东·阅读风采”短视频大赛,分集体阅读风采展示和人好书推荐两个类别。集体阅读风采展示由各部门制作短视频,展示本部门师生阅读风貌、书香校园文化建设等内容;个人好书推荐由师生制作短视频,展示自己推荐书籍的内容及原因。学校将组织校级初赛,推荐优秀作品报组委会参加省级决赛。根据决赛成绩确定获奖作品并宣传展示。(具体活动执行方案请参考附件1)。
(三)“书香山东·读书征文”活动。开展“书香山东·读书征文”评选活动。在充分开展阅读活动的基础上,各部门鼓励广大师生撰写读书心得,征集作品,学校将组织校级初评,推荐优秀作品报组委会参加省级终评。根据终评成绩确定获奖作品并宣传展示。(具体活动执行方案请参考附件1)。
六、活动时间及阶段
校级初赛(初评)阶段,即2023年6月﹣8月期间,鼓励全体师生参与“书香山东·掌上答题”活动,举办校级“书香山东·阅读风采”短视频大赛初赛,组织“书香山东·读书征文”初评。8月20日前,参选作品及汇总表(附件2、3)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邮箱:whcotsg@126.com。邮件以“xx部门参赛作品 ”命名;视频文件以“作者名+作品名”命名;征文以“作者名+作品名”命名。学校将推选优秀作品报组委会参赛。
七、奖项设置
(一)“书香山东·掌上答题”活动,设集体和个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二)“书香山东·阅读风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三)“书香山东·读书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周密组织,提高师生参与率,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
(二)认真审核报送资料,确保报送资料真实准确。因资料虚假或报送信息错误产生一切后果,均由报送部门承担。
(三)活动主办单位享有对短视频、征文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网络传播等权益。学校、选手(作者)拥有署名权。
(四)各部门不得以活动名义向参与选手(作者)收取费用、推销产品。
(五)报送作品的个人或部门,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定要求。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5700179 (8283)
附件:
1.山东省高校师生“阅读新时代·书香润校园”阅读活动方案
2.“书香山东·阅读风采”活动作品汇总表
3.“书香山东·读书征文”活动作品汇总表